当消费者使用他们合法购买的数字作品时,他们应该受到免于诉讼,微软版权助理总法律顾问Jule Sigall告诉美国立法者。普通的个人使用造成了版权公众声誉下降以及某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尊重,“他告诉美国知识产权小组委员会H代表司法委员会。 “消费者往往认为版权是他们享受创作内容的障碍,并阻碍了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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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说,着作权人有时在版权法中使用含糊不清的方式来威胁消费者,正如国会在15年的数字千年版权法中为网站和其他在线业务划出了一个安全的港湾,它应该考虑法律保护提供“确定的是,合法购买的内容的普通和合理的个人使用将受版权保护,而不是扼杀,”Sigall说。 “我并不是在讨论盗版问题,而是在合法购买内容的消费者面临和混淆的情况下,声称能够享受该内容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侵权行为。”
周四的听证会是第一次承诺在委员会中重新审视数字时代版权法的重写过程。除DMCA之外,美国版权法最后一次重大修订是在1976年,证人告诉小组委员会,法律不适用于现代版权保护材料的使用。
虽然证人敦促讨论版权变更法律是平民的,对版权改革的方向应该有明确的分歧。
由版权专家组成的版权原则项目的2010年报告似乎更注重用户的需求,而不是“执行需求作者和其他版权所有者,“美国版权局前首席法律顾问Jon Baumgarten说,”目前关于版权改革的大部分讨论似乎都朝着相同的方向发展,Baumgarten补充道。 “今天的版权辩论和寻找变革的过程往往是受到那些对新技术的承诺所激励的人的推动……任何阻碍的事情都可以简单地放在一边,以便允许它发生,”他说。一些小组委员会成员表示他们担心版权保护可能因重写法律而遭到淡化。
“似乎在过去几年中,关于版权的公共话语出现了转变,这些人真正致力于为社会和投资者创作作品,向作品和这些公司的经济利益渴望商业利用它们,“北卡罗莱纳州民主党代表梅尔瓦特说。 “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免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