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凯恩的法案,即“互联网自由法案”,旨在通过确保宽带和无线提供商在给予时可以区分和限制某些流量优惠待遇等交通。基本上,那些执政的人或者支付更多钱的人会有更好的机会。显然,我们对“自由”有不同的定义。根据麦凯恩法案的文本,FCC“不得提出,颁布或颁布关于互联网或IP服务的任何法规。” FCC不是那么干吗?是不是像引入禁止财政部印钞票的法案,还是禁止国税局征收税款的法案?
奇怪的是,该法案还包含文字说明任何规定在“互联网自由法案”正式颁布,并且被豁免于“互联网自由法案”的规定。其含义似乎是,如果FCC可以在麦凯恩将互联网自由法签署为法律之前正式实施网络中立规则,则网络中立规则仍然适用。
网络中立反对者声称自由市场可以自我监督,任何网络中立性限制都会扼杀创新和竞争。但是,Comcast试图阻止点对点网络流量,并且只是在FCC网络中立规则的威胁之后才改变策略。 AT&T试图阻止客户使用其无线网络中的VoIP服务,但由于担心网络中立规则而改变了政策。这种趋势似乎是,这些提供商只是在网络中立性的枪支指向他们时才做'正确的事情'。“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昨天投票的内容就是开始辩论。它是一个公开的讨论,那么网络中立对手害怕什么?他们有120天的时间收集信息并收集数据并呈现案件。如果有需要解决的有效问题,请继续并将其带到表格中。不要启动旨在假装桌子不存在的立法。
在去年的总统竞选活动中,两位候选人之间的分歧十分严峻。尽管奥巴马被CrackBerry手术部门接管,他的工作人员利用他们Macbook上的社交媒体,但麦凯恩承认对电子邮件或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知之甚少或没有兴趣。似乎可疑互联网突然成为一个主要问题为了他。也许他只是错过了在论文中看到他的名字。
Tony Bradley是一位信息安全和统一通信专家,拥有超过十年的企业IT经验。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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