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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女议员Zoe Lofgren向美国众议院提交了两项新法案。上周五推出的这些法案旨在保护创新,用户隐私和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
国会女议员Zoe Lofgren“我们需要主动的法律来保护开放的真正全球互联网立法,不适当的限制性条约和贸易协议,以及过度的政府监督,“Lofgren声明说。
第一项法案HR 6529被称为2012年ECPA 2.0法案。该法案旨在改革电子通信隐私法案(ECPA),该法案于1986年颁布。自颁布以来,ECPA并没有进行过重大更新 - 在互联网甚至还没有真正存在之前就可以撤回 - 所以它迟迟不会进行更新。包括佛蒙特州参议员Patrick Leahy在内的其他立法者也在寻求ECPA的更新
ECPA的更新也得到了数字到期流程的支持,这是包括公司亚马逊,苹果,AT&T,eBay,谷歌等科技公司的联盟。 ,英特尔,微软和Twitter。数字正当程序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今天的数字通信服务产生的大量个人信息可能不再受到充分的保护。该小组尚未公开批准H.R. 6529.
2012年的ECPA 2.0法案提出实施四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在众议员Lofgren办公室发布的实况报道中概述:
1。政府应该在强制服务提供者披露个人的私人在线通信之前获得许可。
2。政府应该获得一份许可证,然后才能跟踪个人无线通讯设备的位置。
3。在它可以安装笔式注册或点击和跟踪设备以捕获有关个人使用数字服务(例如电子邮件或移动电话)与谁进行通信的实时交易数据之前,政府应向法庭证明此类数据为与刑事调查有关。
4。政府不应该使用管理传票来迫使服务提供商披露关于多名身份不明的数字服务用户的交易数据(例如在特定时间段内大量请求访问特定网站的每个人的姓名和地址)。政府可以通过逮捕令或法院命令强制这些信息,但传票应指明政府寻求信息的个人。
基本上,ECPA 2.0法案旨在将第四修正案保护应用于在线通信。根据目前的ECPA,电子邮件和其他形式的私人在线沟通被视为仅仅是商业记录 - 而且在他们180天之后,他们被视为“丢弃”,因此只提供很少的隐私保护。
目前,超过180天的私人在线通信可以通过政府传票进行披露。如果这项新法案获得通过,将要求政府官员在通过个人的电子邮件和聊天记录进行窥探之前首先获得可能性原因的许可证。
ECPA 2.0法案的第四条原则 - 该传票不能用于披露交易关于多名身份不明的用户的数据 - 可能会影响版权巨魔带来的盗版诉讼。版权巨魔经常要求法院传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提供关于匿名涉嫌下载者的信息 - 请参阅Voltage Pictures的案例,他们一直试图起诉John和Jane对着名电影“The Hurt Locker”的评论。
2012年全球免费互联网法案
Lofgren说,周五推出的第二项法案H.R. 6530或“2012年全球免费互联网法案”也很重要,应该早已过期。该法案旨在为美国政府建立正式程序,以评估“对互联网用户和在线服务构成威胁”的政策。该法案提议设立一个由几个行政分支机构负责人,国会提名的四名美国人和四名由“互联网本身”提名的美国人(不是政府雇员)组成的特别工作组。
2012年全球免费互联网法案的目标是建立一支已经成立的响应团队,处理有争议的互联网相关行为,例如今年早些时候在美国众议院遇害的停止在线盗版法案(SOPA)。全球免费互联网特别工作组(我正打算称之为)将研究SOPA等行为如何对“全球信息自由流通,互联网相关商品和服务国际贸易以及支撑互联网的技术标准“。换句话说,工作组将专门设立,以便华盛顿特区将有人。谁了解互联网,谁可以尽早阻止像SOPA这样的账单。
Rep。 Lofgren代表加利福尼亚16 年th
分区(其中硅谷的大部分地区),在今年早些时候关于SOPA的讨论中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声音,并指出该法案可能意味着“我们知道的互联网。“ SOPA是一个有争议的两党反盗版法案,旨在帮助美国政府在美国境外打击网络版权欺诈。该法案通过后,将允许美国政府有效审查被控侵犯版权的非美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