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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应限制面部识别

物聯網進程中,微軟從「雲」走到「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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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的网络公司应该避免将消费者的匿名图像标识给无法识别它们的人,除非公司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份报告称:

使用面部识别软件的公司也应该在使用图像或任何生物特征数据之前以不同于他们最初收集数据的方式获得消费者的同意,FTC在周一发布的面部识别软件使用指南中表示,新兴技术的用户也应该发展对于他们收集的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护,以及确定何时保存以及何时处理信息的合理方法,FTC报告称。“幸运的是,面部识别技术的商业用途还很年轻”,FTC的报告说过。 “这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机会,以确保随着这个行业的发展,这样做的方式就是尊重消费者的隐私利益,同时保留技术提供的有益用途。”

Facebook在推出面部识别功能在2011年中期表示,它可以帮助用户标记朋友和家人的照片。隐私组织抱怨说,该公司正在收集新的个人数据而不询问用户的许可。

包括Facebook在内的网络公司和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内的政府机构对脸部识别的使用引起了隐私倡导者的关注和一些立法者。 7月份,美国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参议员Al Franken表示,可能需要立法来限制政府机构和私营公司使用该技术的方式。9月,Facebook关闭了面向欧盟用户的面部识别功能之后,隐私监管部门就提出了担忧。

Facebook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正在审查FTC报告,但没有立即发表评论。

报告建议使用或计划使用面部识别软件的公司采用最佳做法, FTC的报告说。报告称,如果公司通过设计,有意义的选择以及通过设计来考虑隐私问题,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超越现有的法律要求,并不是为了作为未来FTC执法行动的“模板”。透明度,这将有助于确保这个行业的发展,鼓励公司向消费者提供创新的新利益,并尊重他们的隐私利益,“该报告称。”

委员会投票4-1释放报告,与共和党专员托马斯罗什不同意。他写道,这份报告“太过分了,太快了”,

报告建议企业应首先获得消费者的许可,在“广泛的环境中”使用面部识别软件,而不必选择允许,他补充说,“我不同意采用'最佳实践',理由是面部识别可能被滥用,”Rosch写道。 “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这种不当行为已经发生,甚至不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发生。”